金華商標注冊過程中有哪些狀態
金華商標注冊之路十分漫長,在這漫長的過程中就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狀態,那么在金華商標注冊的過程當中會出現哪些狀態呢?下面小編為大家詳細介紹金華商標注冊過程中有哪些狀態。
1、商標申請被駁回相信大家在注冊商標的過程中最熟悉的一種狀態,也就是最恨的一種狀態了。因為商標被駁回就證明商標注冊失敗,當然我們也可以進行復審。
2、商標進行形式審查這也是商標注冊過程當中的一種形式,主要是針對商標申請的資料是不是符合規定,如果不符合的需要補全或是修改資料。所以小伙伴們在商標注冊申請的過程中,資料要準備充足,否則商標注冊起來時間就會更加地漫長。
3、商標進行實質審查商標實際審查其實是商標局各個部門對商標進行的一次審查,這一次的審查也是對申請的商標是否具有合法性的要求、是否有近似的商標、是否具有顯著性的審查。假如在審查的過程中有一項不符合標準的話,都會被商標局駁回。駁回后可以進行復審,如果復審也失敗就說明商標就注冊失敗了。
4、商標駁回復審通過商標被駁回之后可以進行復審,如復審通過就可以刊發注冊公告。
5、商標注冊存在異議商標注冊的過程當中,也存在被異議的風險,那么當商標被異議時,此時就必須提出書面辯駁進入異議程序。
6、商標公告當商標通過了實質審查之后,就會進行商標公告。商標公告的時間一般為3個月,在此3個月內,如有人提出異議,那么就需要進行異議復審,復審通過之后商標也注冊成功。當然如過不進行復審或者復審沒有通過的話,商標也注冊失敗。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商標就注冊成功了。
7、商標注冊成功這也就是商標注冊人最開心的時刻,當商標申請到注冊結束商標沒有問題,不存在近似、抄襲等情況,就下發商標證書了。領到商標注冊證書,就預示著商標正式注冊成功。
申請注冊商標時,商標的顏色問題是比較容易受到忽略的問題,關于商標顏色的選擇也是一個很值得注意的問題,大部分注冊商標都是黑白色,注冊成功后顏色可以自己發揮,任意搭配,但是在搭配的時候最好要考慮一下商標的美觀程度和與商品的定位相符程度。若開始申請的是彩色商標的,在發給注冊證后,必須嚴格按照核準注冊的商標顏色使用,不得改變。
這樣看來,黑白商標的注冊比彩色商標更方便,注冊成功后可以進行更改,后續需要更改的問題更容易處理。在我國,組合商標是通過對組成部分進行分開查詢檢索的方式來檢驗的。組合商標的文字、字母、圖樣等組成部分,必須保證與他人注冊或者注冊的部分不相同或者近似,才能查詢檢索合格。也就是說,只要一個成分引起相同或相似的結果,整個商標就會被駁回,最終導致商標注冊失敗。
先讓小編為你們介紹一下這兩種:
1、個人或企業直接到商標局辦理:這是一種直接比較的方式,也是去辦理一個商標注冊人的商標注冊的所有事項,在中國辦理商標注冊是需要等待一個比較長的過程,大概需要1-2年的時間,所以如果自己去辦理的話,可能需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但也要解決很多問題,而且無法保證商標注冊的成功率,因為人們對商標注冊的專業知識了解不夠,導致商標注冊失敗的概率會大得多。
2、委托專業商標代理公司辦理:這是一個比較省心、省時、省錢的問題,因為主要是商標注冊人的商標注冊所有與委托商標代理有關的事項,所有由代理公司辦理的事項,商標注冊,商標注冊人不需要的事項再擔心其他事情,只要等待商標注冊證就可以了,而商標注冊代理機構擁有豐富的經驗和專業的顧問團隊,可以保證商標注冊的成功率。商標注冊哪種途徑好,委托專業商標代理機構進行商標注冊,是比較常用和較好的方式哦!
所謂防御商標是指較為知名的商標所有人在該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服務)或類似商品(服務)以外的其他不同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注冊的若干相同商標,為防止他人在這些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注冊使用相同的商標。原商標為主商標,其余為防御商標。
依據我國《商標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訂版)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注冊商標的專用權,以核準注冊的商標和核定使用的商品為限。很顯然,商標專用權的范圍是受到嚴格限制的,它不涉及非類似的商品或服務。從本質上講,商標侵權行為一般僅限于有競爭關系的同一種或類似的商品和服務,在無競爭關系的非類似商品或者服務上使用與他人商標相同或相似的商標,一般不構成侵權。因此,在現實的市場活動中,常常有人有意或無意的利用了這一點,他們不想自己付出辛勤努力,而是隨意復制或模仿他人具有獨創性的商標,尤其是具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標,使用或注冊在與該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之外的其他類別的商品或服務上,企圖借用知名商標品牌多年苦心經營而形成的影響力搭便車,以欺騙公眾,獲取不正當競爭的利益。這種克隆商標的現象是當今市場活動中較普遍存在的,它極有可能引起消費者對商品出處或企業的混淆,嚴重影響商標權所有人的商標信譽或企業信譽。
對于這一類商標被不正當克隆的現象,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文件如《商標法》(2001年10月27日第二次修訂版)第十三條,第三十一條,第四十一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第二十一條第二款,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頒布的《關于禁止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裝潢的不正當競爭行為的若干規定》(1995年7月6日)和《馳名商標認定和管理暫行規定》(1996年8月14日)以及《關于商標行政執法中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一條等,對此已有相應法律上的規定和特殊保護措施,但是它僅限于被公眾所熟知的知名度較高、顯著性較強的商標,而且其知名度和顯著性程度的具體定性除了已被國家或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認定的馳名商標外,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針對個案的實際情況,綜合因素判定。而對于知名度尚不高或尚無法確定的商標來說,則無法保護。
因此,注冊防御商標對一些商標具有獨創性,宣傳廣告投入巨大,力求創立馳名品牌形象的企業來說,具有實質性的戰略意義。
上一篇:金華商標注冊的三個原則
最新文章
- 被撤銷后能立即再提出金華商標注冊申請嗎?[ 2022-05-26 ]
- 永康商標注冊成功可享的8大權利[ 2022-05-26 ]
- 婺城區商標注冊很重要嗎?[ 2022-05-26 ]
- 金華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后要怎么辦?[ 2022-05-25 ]
- 金東區商標注冊詳細流程介紹[ 2022-05-25 ]
- 永康商標注冊轉讓的流程是怎樣的?[ 2022-05-25 ]